经营规模: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0571 - 8685 7988
1. 侵犯他人商标权,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店铺名称等。
2. 侵犯他人著作权,包括销售盗版书籍、软件、音像制品、不当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文字、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等。
3. 侵犯他人专利权,包括销售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发明专利权的商品等;
4. 侵犯他人肖像权等人身权利,包括在商品售卖图片上展示他人照片等;
5. 其他依法应受理的知识产权投诉。
1. 【品牌渠道管理】有赞尊重权利人与其合作伙伴达成的授权协议。对于协议内容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范围的,由合约协定双方解决,有赞不对此进行参与。
2. 微信图文推送等非有赞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
权利人如认为经营者在有赞微商城、有赞精选、有赞分销平台等有赞环境下提供的商品/服务侵犯了您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点击上方“我要投诉”。权利人应向有赞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
1. 权利人的姓名(若为企业,提供公司名称)、身份证(若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若权利人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代理人还需出具经由权利人签字(个人)或盖章(单位)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主体资格材料。
2. 权利人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商品/服务的链接,对应的店铺名称。
1. 权利人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①【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作品发表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及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合同等(若权利人为著作权继承人,应当提供与著作权继承有权的证据材料)。
②【商标权】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许可合同及其备案证明。
③【专利权】专利证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说明书、专利缴费证明。若为专利侵权投诉,权利人应对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与所投诉商品对应技术特征进行比对,以说明所投诉商品落入投诉方专利保护范围。
2. 权利人应对其投诉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承担因权利人的投诉而下架相关商品/服务、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给有赞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1. 申诉人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① 【商标权】申诉人可根据不同的侵权类型分别提供商标证书、商标授权使用文件、完整进货凭证等材料。
② 【著作权】申诉人可根据不同的侵权类型分别提供著作权证书、授权使用文件、原始拍摄图片素材、首次公开发表时间等材料。
③ 【专利权】申诉人可根据不同的侵权类型分别提供完整的进货凭证、专利权相关证书、不落入权利人专利范围等材料。
2. 申诉人应对其申诉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承担因申诉人的答辩而恢复被投诉商品/服务给有赞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案例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赞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权利人的通知、申诉人的声明以及处理结果。
有赞商家不得利用网站服务从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
商标侵权行为:
1. 假冒注册商标: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2. 其他不当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发布、销售的商品及信息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著作权侵权行为:
1. 盗版侵权行为: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片、图书、电子书、软件、音像制品等
2. 其他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
指用户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当侵犯他人权利,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类型 | 定义 | 处理 |
---|---|---|
商标侵权 | 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日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天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 |
著作权侵权 |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其中,同一用户被“商品盗图”投诉成立,侵权图片<3张,扣除5分/次,删除该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其中,同一用户被“商品盗图”投诉成立,侵权图片≥3张,扣除21分/次,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日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天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 |
专利权侵权 |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日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所有商品展示30天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并清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 |
不文明投诉(申诉)行为 | 用户投诉或申诉时因公共道德缺失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首次违规扣除4分/次;再次违规扣除9分/次;情节严重的,屏蔽所有商品展示清退市场 | |
提示: 1. “同一用户”:指同一店铺编号 2. “同一知识产权”:指同一个投诉帐号就同一个知识产权发起的投诉。如:投诉人侵权同一个“有赞”商标 3. “投诉成立”:指用户被某一知识产权投诉,在申诉期内未提供申诉材料或提供申诉材料但是申诉失败 4. “日”:指自然日 5. 用户被扣分处理后,如投诉方撤销投诉,或用户申诉成功,则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相应分值 6. 每项侵权行为扣分均会被记365天 7. 扣除累计48分的用户关闭帐号 8. 针对投诉处理结果,每个用户有一次复议申诉的权利。复议申诉渠道:ipr@youzan.com 9. 有赞保留以上处罚措施的最终解释权,同时保留与之相关的一切权利 |
扣分 | 保证金 | 店铺处罚 |
---|---|---|
累计扣分至12分 | 普通供货商扣除500元 推荐供货商扣除1500元 | 屏蔽全店铺商品 |
累计扣分至24分 | 普通供货商扣除2500元 推荐供货商扣除5000元 | 下架全店商品 7 天 |
累计扣分至36分 | 普通供货商扣除3600元 推荐供货商扣除10000元 | 下架全店商品 14 天 |
累计扣分至48分 | 普通供货商扣除5000元 推荐供货商扣除50000元 | 永久清退出分销市场 |
用户可直接发送邮件至有赞知识产权官方邮箱:ipr@youzan.com咨询。
凡未投诉或未申诉到ipr@youzan.com,视为未投诉或申诉,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商家自负。
一. 【原件提供】为了确保投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权利人及申诉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或被投诉方的签章)。
二. 【复印件转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转送权利人及申诉方的《知识产权投诉通知单》/《知识产权申诉通知单》给对方时,原则上提供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三. 【起诉证明】若权利人针对被投诉方提供的商品/服务已向行政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在提交通知书时,一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及行政机关、法院的受理证明。
四. 【疑难咨询】有赞知识产权团队每日(非工作日除外)将不定期查看邮件,若您对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或催促知识产权处理进度,您可直接发送邮件至有赞知识产权官方邮箱:ipr@youzan.com咨询。
有赞护航
系统稳定高于一切